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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壮大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做好201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动员工作,根据各单位实际特点和情况,综合提出2018年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计划人数。请各单位广泛宣传,组织发动,确保完成计划目标。
附件:
1、201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计划人数
2、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
工作的通知
东海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海县民政局
2018年3月26日
附件1:
201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计划人数
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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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报名人数
|
相关部门
|
计划报名人数
|
牛山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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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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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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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驼峰乡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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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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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埠镇
|
15
|
民政局
|
30
|
黄川镇
|
10
|
人社局
|
10
|
石梁河镇
|
15
|
司法局
|
10
|
青湖镇
|
15
|
公安局
|
10
|
双店镇
|
10
|
文广体局
|
3
|
石榴街道办
|
15
|
信访局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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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镇
|
15
|
工会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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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埝乡
|
8
|
共青团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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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左口乡
|
6
|
妇联
|
3
|
桃林镇
|
15
|
残联
|
3
|
洪庄镇
|
6
|
|
|
石湖乡
|
6
|
|
|
曲阳乡
|
6
|
|
|
安峰镇
|
15
|
|
|
房山镇
|
15
|
|
|
平明镇
|
15
|
|
|
张湾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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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埝林场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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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畜场
|
3
|
|
|
开发区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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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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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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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
合计
|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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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关于做好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3月20日—4月2日进行报名。请各单位积极协助,做好考试报名工作。
一、高度重视报名工作
开展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是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连组通〔2015〕31号)文件和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地位,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安排。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为报名人员及时解决在报考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3月20日—4月2日。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
报名网址:zg.cpta.com.cn(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3月31日——4月3日。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及材料要求: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内西侧窗口(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需送交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报名表左下角×××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社工工作满××年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支付时间:2018年3月20日—4月9日。
准考证打印及发票领取时间:
1、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18年6月2日起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2、发票领取:如需开具发票,可持本人身份证于考后一个月之内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朝阳东路1号4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逾期不补。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18-12333、85812148、85835215。
报名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8-85826670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②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③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④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⑤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②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③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④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⑤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⑥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3、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4、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二、加强宣传组织,鼓励人员报考
1、请各单位积极了解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和精神,将有关信息向政府、社会、企业等广泛宣传,鼓励涉及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工作领域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
2、请教育、公安、司法、人力资源保障、卫生计生、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有关部门,广泛发动系统内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