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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东海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2年工作打算及附表,附表由4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海县政府网站”(www.jsd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海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牛山镇晶都大道行政中心,邮编:222300,电话:0518-87212238,传真:0518-87212125,电子邮箱:dhxzfb@163.com。
一、概述
201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电子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下发了《关于调整东海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东政办发〔2010〕28号),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东明为组长,政府办公室主任周建和党组书记舒慕生为副组长的东海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东政办发〔2010〕17号),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时限。
(二)及时更新和完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从目录分类设置、信息收集、数据库构建等方面细化任务,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编制工作。目前,《东海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东海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基本框架已构建完成,政府及政府办公室重要文件、重点会议、重要规划等应主动公开内容已要求各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向《目录》中汇总添加。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为更好地推动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东海县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对各乡镇(场)、县级机关各部门的信息公开进行年度考核,并且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作为2011年度县级机关、直属单位综合考评以及乡镇(场)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多种形式,对各乡镇(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每月通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对公开不到位的单位实行通报批评。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规章制度。全县各乡镇(场)、各部门全面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标准。各乡镇(场)、各部门严格按照《东海县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东政办发〔2010〕88号),受理广大人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做好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工作。
(五)加强宣传和学习培训等工作。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档案局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做好贯彻实施《条例》的各项工作。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议,传达省、市政务公开会议精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同时在报纸、县政府网站上全文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让社会各界通过报纸、网络及时了解掌握《条例》内容;通过电视等媒体宣传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让更多的群众及时了解政府有关信息;通过宣传教育,营造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求县档案馆利用网络设施设置政府网站公共检索点,确保人民群众可以查阅县政府公开信息;各乡镇(场)和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本单位信息公开查阅、索取场所,确保可以查阅本单位政府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11年,全县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目录编制,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其中,发布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文件874条,占总数的50%;发布机构概况类信息184条,占总数的10.5%;发布政策法规类信息216条,占总数的12.4%;发布规划计划类信息22条,占总数的1.3%;发布业务工作类信息381条,占总数的21.8%;其它栏目发布信息69条,占总数的4%。
(三)信息公开形式。(1)互联网。在东海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5万人次。(2)公共查阅点。2011年,全县各相关单位主动向县档案局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报送政府信息纸质全文1465件、纸质目录1465条、电子目录1465条、电子全文1465件。同时要求各乡镇(场)、各部门设立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为公众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我县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按照依申请公开要求,其中1件已经答复申请人,另外2件为信访投诉类信息,不属于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掌握的政府信息,该信件已转相关部门按信访件处理,并已告知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无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1年度全县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夯实工作基础,建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力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2、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
3、加强培训考核,提高公开工作水平。同时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乡镇(场)、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标准,强化监督考核,切实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201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2年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将认真落实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一)提高信息公开覆盖面
真正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知情权。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公开的范围,重点审核已公开信息的可公开性,梳理未公开的信息是否可以公开,切实做到“该挡的要挡得住、该透的要透得出”。
(二)进一步完善载体建设。
2011年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新改版,2012年我县将继续对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优化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发挥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同时,东海县民生热线暨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已揭牌运行、东海县权力阳光系统已上线运行,我县将大力推行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评议、网上投诉,进一步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范围,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 “桥梁”作用。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今日东海》等载体的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
(三)加大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建设。
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满足社会公众查阅需要,我县将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设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切实将集中查阅点的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东海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八、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745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745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3
|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申请总数
|
条
|
3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3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2
|
其中:(1)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2)“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3)“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0
|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5)“免予公开范围”数*
|
条
|
0
|
(6)其它原因
|
条
|
0
|
3.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960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22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25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860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50000
|
4.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