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80621/2018-1428152 | 信息分类(主题/组配/体裁): | 重大项目建设/政府文件/通知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18-05-16 |
文号: | 东政发〔2018〕56号 | 关键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赋予东海经济开发区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 | ||
概述: | 关于赋予东海经济开发区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连发〔2018〕7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开发区内涉企投资审批扁平化、标准化、便利化,现公布《东海经济开发区审批事项赋权清单》,依照法定程序赋予东海经济开发区71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44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行政权力26项。
一、范围和事项
(一)区域:东海经济开发区。
(二)涉及赋权的县级机关部门:县发改委、经信局、环保局、粮食局、商务局、水务局、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人防办、地震局、交通运输局。
(三)权限下放事项:赋予东海经济开发区审批事项清单共71项(具体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赋权部门要加强指导、确保权限下放到位。县各有关部门要依据《东海经济开发区审批事项赋权清单》,通过下放赋权形式,切实做好东海经济开发区赋权衔接工作,不得截留审批事项,确保相关权力事项受理、审查、发证等所有审批环节依法下放到位,并同步明确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追责情形和免责事项。
(二)开发区要提升承接能力、确保权限承接到位。东海经济开发区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权限落实到位。县审改办、“三重”督查办、法制办要加强对赋权事项工作落实的督办,强化督查考核,要把工作落实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对应放不放、放不彻底、变相收回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附件:东海经济开发区审批事项赋权清单
东海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6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印发
附件 | ||||
东海经济开发区审批事项赋权清单 | ||||
序号 | 权力名称 | 权力类型 | 原管理 县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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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子项名称 | |||
1 | 2 | 行政许可 | 发改委 | |
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行政许可 | ||
3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 | 行政许可 | ||
4 | 石油天然气管道受限制区域施工保护方案许可 | 行政许可 | ||
5 |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
6 | 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 | 其 他 | ||
7 | 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 | 其 他 | ||
8 | 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 其 他 | ||
9 | 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管道安全防护措施备案 | 其 他 | ||
10 | 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其 他 | ||
11 |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 行政许可 | 经信局 | |
12 | 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的核准 | 1.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 | 行政许可 | |
2.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核准 | ||||
13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不含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不含辐射建设项目) | 行政许可 | 环保局 |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审批 | ||||
14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粮食局 | |
15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行政许可 | 商务局 | |
16 | 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的备案 | 行政许可 | ||
17 | 取水许可及排污口审批 | 行政许可 | 水务局 | |
18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行政许可 | ||
19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
20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
21 |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方案的审核 | 行政许可 | ||
22 | 节水项目验收 | 其 他 | ||
23 | 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的核实 | 其 他 | 规划局 | |
24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 | 行政许可 | ||
25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 行政许可 | ||
26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1.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
2.历史文化区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
3.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 ||||
4.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
27 | 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 行政许可 | ||
28 |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 其 他 | 住建局 | |
29 | 建设工程各类合同及相关备案 | 其 他 | ||
30 |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 | 其 他 | ||
31 |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登记备案及验收合格的登记及注销 | 其 他 | ||
32 |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除情况的备案 | 其 他 | ||
33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 其 他 | ||
34 |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 | 其 他 | ||
35 |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 其 他 | ||
36 |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备案 | 其 他 | 住建局 | |
37 |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紧急情况或者较大范围内降压或者停气 | 其 他 | ||
38 | 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的特许经营情况的中期评估 | 其 他 | ||
39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备案 | 其 他 | ||
40 | 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挖掘取土、建筑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等作业许可 | 其 他 | ||
41 | 同意超限机动车辆、履带车、铁轮车等需要经过城市桥梁 | 其 他 | ||
42 | 同意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 其 他 | ||
43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 | 行政许可 | ||
44 | 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
45 | 停止供水(气)、限(换)气、改(迁、拆)公共供水及燃气设施的审批 | 1.停止供气、更换气种、迁移供应站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
2.燃气设施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审批 | ||||
46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
47 | 因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1.因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
2.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 | ||||
48 | 燃气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
49 | 燃气经营、供应许可 | 1.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 行政许可 | |
2.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可 | ||||
50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1.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行政许可 | |
2.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 ||||
3.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 ||||
51 | 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住建局 |
52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行政许可 | ||
53 |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行政许可 | ||
54 |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
55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行政许可 | 城管局 | |
56 | 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
57 | 城市公共绿地内及其外围20米范围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许可审批 | 行政许可 | ||
58 | 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的批准 | 行政许可 | ||
59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行政许可 | ||
60 |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占用和临时搭建行为 | 行政许可 | ||
61 |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设置建筑垃圾弃置场地行为 | 行政许可 | ||
62 |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审批 | 行政许可 | 人防办 | |
63 |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 | 行政许可 | ||
64 | 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征收 | 行政征收 | ||
65 |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防护的设计审查 | 其 他 | ||
66 |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其 他 | ||
67 | 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权变更备案 | 其 他 | ||
68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 | 其 他 | ||
69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 行政许可 | 地震局 | |
70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交通运输局 | |
71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许可 | 行政许可 |